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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深化法律文书公开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8日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法律文书公开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检察法律文书公开质量,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工作方案。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法律文书公开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细则,明晰主体责任,增强办案部门作为法律文书公开“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文书公开与案件办理同等重要、同步开展的工作理念。细化工作规定,明确法律文书公开操作流程、审批手续、公开与不公开的具体内容、重大敏感案件标准等,做到有据可依。

  二是注重协调,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发布案件信息需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方可发布,公开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发布。同时,安排第三检察部干警专人负责文书公开工作,对导入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络的文书规范性予以复核,尤其是对需要进行技术屏蔽的内容,如当事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事项重点进行审核,除检查公开文书是否合规外,对文书的格式、落款等细节进行检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是认真纠错,确保工作质效。在审核公开文书时,对发送复核的文书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者错误的,按规定退回不予公开,并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三日内更正重新申请公开,保障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和安全。切实提高文书质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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