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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盐边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来源: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

会议材料之九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5日在盐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亢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平安盐边、法治盐边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6件104人,提起公诉147件229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34件45人,提起公诉45件73人;严厉打击侵害在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安全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批准逮捕15件23人,提起公诉8件13人;扎实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析研究治理对策,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二)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人;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刑事案件和解3件,息诉罢访2件10余人(次);加强检察服务窗口建设,新建举报中心和控告申诉接待室,实行柜台式办公和窗口式服务,对各类涉检信访统一接待、统一受理、统一答复,全年接待来信来访71件102人,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职能,开通远程接访系统,实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来访42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件,其工作成效经省、市媒体宣传报道,成为具有盐边特色的维护社会稳定新品牌。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注重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办案、教育、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结合职能开展庭审教育、亲情会见、诉前考察、不起诉帮教等工作, 与法院协商开展“圆桌审判”,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9件14人,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二是强化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对脱管、漏管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5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三是开展案件回访。围绕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矛盾、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等“三种情形”案件开展办案回访专项行动,对8起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共计20余人进行了回访,通过了解当事人生活、工作情况,征求其对检察院办案的看法和意见,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跨越提升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殊职能作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把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认真贯彻实施《攀枝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十条意见》。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4人。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受贿、行贿案件2件2人。预防部门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预防工作,围绕和爱乡民族新村建设、格萨拉连片扶贫开发建设等全县重点建设工程开展跟踪预防18次,协助责任单位落实防控措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平等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申诉案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1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

(二)深化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主动服务、延伸服务、创新服务的工作思路,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途径、丰富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今年以来,由院领导牵头组成的工作组深入项目建设一线10余次,妥善处理涉企矛盾纠纷20余起。依法打击各类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快捕、快诉一起阻碍施工敲诈勒索案件,公诉人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围绕建设“生态盐边”发展目标,与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健全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8人;突出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8人。建议县法院在案发地公开审理盗伐林木案件,起到了惩治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三、保障民生民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秉承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理念,把司法为民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一)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民生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某村支部书记承包修建通村公路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某中学校财物管理人员涉嫌挪用公款进行立案侦查。积极参与全县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对4起安全生产事故提前介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二)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件,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工作,对2012年以来所查办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案件线索。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均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日常检查30余次,针对职务、金融、涉黑犯罪刑罚执行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监管场所继续保持零超期、零事故目标。

(三)重视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开辟“阳光救助通道”,为三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9000元,帮助其缓解困境,促进社会关系修复;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双联”等活动,检察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积极为帮扶村脱贫致富想路子、出点子。针对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实际,积极协调项目资金,有效解决了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四、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努力克服办案人手不足的实际困难,积极转变办案模式,整合办案力量。今年以来,围绕“三农”问题、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生态环境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狠挖案件线索,查办了一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反贪污贿赂局受理案件线索14件,立案侦查5件5人,所办案件大案率达100%;反渎职侵权局初查案件线索5件,针对安全事故背后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份。

(二)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建设完成集侦查指挥、情报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侦查技术用房,推动侦查工作由人力密集向信息密集转变,极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开展同步录音录像4件4人19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制度大落实,安全意识大提升”工作,筑牢干警安全思想防线,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三)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维护民利、保障民生为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题预防,对扶贫资金、两项资金、移民资金使用的重要环节进行预防指导,提出预防建议6件,保障和促进县委、县政府各项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抓好行政执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县林业局、交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预防,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5场,教育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检企共建”,与县电力公司、烟草公司等企业搭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台,通过警示教育、跟踪督导等预防手段,促进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经常化、制度化。

五、强化自身监督,确保公正规范司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规范办案行为。一是强化案件管理。新建成现代化案件管理大厅,统一负责我院的案件受理、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以信息化为依托,我院所有案件实现全程网上运行,通过每个环节网上操作,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所有审批网上办理,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转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从源头上防止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意识。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全年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案件查询、阅卷、申请会见承办人17人(次),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三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10余次,对9件六类重点案件逐一进行了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重大案件、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向人大专题汇报案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依法及时办理人大和政协转来的议案、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全年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件2人。

(三)深化检务公开。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积极推进“两微一站”建设,努力打造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新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建成检务公开LED屏幕,开通“深化检务公开、密切联系群众短信工作平台”,主动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通过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开门纳谏,以“走基层”、“双报到”等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94条意见分类梳理,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四面镜子”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剖析,坦诚相待,批评意见内容具体实在,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得到市委督导组高度评价。制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等相关规定,修改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45项,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突出抓好班子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8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决策、职务任免都经由民主讨论,集体决定,领导班子继续保持“四好”班子称号。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累计培训检察干警80余人(次)。针对年轻干警办案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注重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院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办案,传授办案经验。进一步深化 “双岗双责”和“公诉人见习”制度,搭建检察干警成长成才平台,全年20名干警参与“双岗”工作与公诉见习工作,参与办理案件56件,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干部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结合检察业务查找职业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八条禁令”及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开展“收受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全年进行检纪、检风、检容检查45次,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盐边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今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检察工作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队伍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法律专业人员比例总体上还比较低,;三是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察执法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展服务盐边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坚决维护和谐稳定和民生民利,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和自身建设,为盐边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县委经济工作和深化改革的部署为导向,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围绕盐边“南北”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狠下工夫。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主动向县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为盐边县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服好务。

二、以推进平安盐边为使命,进一步履行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责任。扎实推进“平安盐边”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和处置机制,依法运用刑事和解、民事和解、量刑建议、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新要求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司法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围绕促进依法治县进程,全面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司法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增强规范意识、推进建章立制、强化案件管理和严格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五、以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人才强检”战略,着力抓好在职培训、岗位练兵、以案带训等工作,培养出更多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断开拓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五个盐边”,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专业用语说明

  2.检察业务有关数据图示

 

 

 

 

附件一: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专业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司法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

2、圆桌审判:指审判人员、公诉人员、未成年人围坐在同一张圆桌前完成诉讼程序,通过三者平行且“零距离”的方式,营造比较宽松的庭审环境,有效减少涉案未成年人的压力,使庭审教育与庭后矫治有效衔接,最大程度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3、“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4、大案:是指个人贪污受贿在5万元以上、单位受贿在100万元以上、个人行贿在10万元以上、个人对单位行贿在10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在200万元以上、介绍个人贿赂在20万元以上、介绍单位贿赂在20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在10万元以上、私分国有资产和私分罚没财物在100万元以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在30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

5、两微一站:指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盐边检察”及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通过两微一站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法律政策、检察机关日常工作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面展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6、双岗双责:是指干警在做好本职(第一岗位)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安排或干警自愿申请参加第二岗位工作。该制度是本院院党组加强干部人才队伍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不同岗位的实践锻炼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培养,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全局意识,客观上也可调剂人力、提高工作效率。

7、公诉见习制度:按照《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的意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公诉见习制度(试行)》等文件精神,公诉见习制度是以公诉工作为抓手,鼓励本院其它部门的检察干警到公诉部门进行岗位见习、办案见习,以促进检察人才交流,提升检察干警综合业务能力,充分展现检察职业形象,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长效机制。

 

 

 

 

 

 

 

 

 

 

附件二:

检察业务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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