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领导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的全面工作。
负责刑事检察工作,办理刑事检察案件。分管第一检察部。
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
负责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办理刑事检察案件。
负责检察委员会工作,办理刑事检察案件。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办理第三检察部案件。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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