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公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9日 来源:
一、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1、负责本部门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政治、业务学习; 2、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纪律; 3、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设置; 4、负责公诉案件的审核; 5、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 7、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 8、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集体活动。 (二)检察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2、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查; (三)书记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诉案件的记录工作; 2、打印法律文书; 3、负责对各类工作的总结及统计报表的录入; 4、负责对起诉副卷的归档工作; 5、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案管分案 (二)承办人受案 1、3日内换押、告知权利义务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三)审查起诉(30日) 1、⑴阅卷⑵制作审查报告 2、⑴一次退查⑵二次退查 (四)审查终结 1、提起公诉 ①出庭公诉→裁判结果审查→抗诉 ②全案撤回起诉 2、不起诉→人民监督员→检委会 3、移送单位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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