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您访问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自身建设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来源:  
 

为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盐边反腐倡廉教育,向全社会传播崇廉尚实的价值理念,弘扬清风正气,凝聚党心民心。结合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遵规守纪,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打造美丽繁荣和谐、绿色崛起样板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提高站位,改进作风,在抓落实上出实招,大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活动时间

2018310—410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开展集中学习

院领导、党支部要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学习日、周一工作例会、职工会等载体抓好学习的全覆盖,做到领导领学、党课促学、党员听学,边学边改。特别注意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字逐句研读。要充分运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廉洁四川、廉洁攀枝花等网络学习平台,联系检察院具体情况,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准确理解掌握从严治党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

(二)开展廉政教育

1、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检察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形势分析,结合工作实际上一堂廉政党课。

2、党支部组织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参与笮山清风微信公众号推出笮山问廉微信答题活动(第二季),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答题活动结束后,县纪委将对各单位参与答题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3、党支部要组织开展笮山清风拂满家家书征集活动,征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递诚实守信、和睦友善、正直无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观念,抒发对父母、对子女、对爱人情感和期盼的廉洁家书。单位组织评选后,推荐1-2封优秀家书上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三)开展警示教育

1、纪检组收集整理近年来中央、省、市、县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特别是与检察系统相关的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用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教育干部职工遵规守纪,不越红线。

2、纪检组要组织全体干警观看《盒子》《围猎》《贪戒》等廉政微电影。

3、纪检组要组织参观三线建设博物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四)开展阵地宣传

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专栏、微信、LED显示屏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反腐倡廉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成效等内容的宣传,积极倡导依法依规、廉洁从政的价值取向,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2、党支部要举办不少于2期反腐倡廉宣传专刊;

3、办公室王惠来同志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每周至少推送、更新1条关于反腐倡廉的学习资料或活动简报;

4、办公室王惠来同志利用户外LED显示屏,要及时将反腐倡廉阵地宣传的照片、截图等内容上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五)边学边改

要把问题整改贯穿学习宣传教育全过程,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的同时,对照查找检察院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完成时限。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把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做深、做实、做细。

(二)抓好痕迹管理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群众反响等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及时上报。每周至少上报1篇信息、简报,活动期间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4条。活动结束后,从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梳理、总结,于4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及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书面报送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所有上报材料均为纸质文档),并做好相关资料在本单位的归档。

(三)强化监督检查

活动期间,检察院纪检组要督促院党支部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县纪委监委将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不按照要求抓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进行全县通报;对落实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监督检查结果,将纳入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Copyright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0202573号-1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新闻头条
新闻头条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