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边检发政〔2018〕1号
关于林均等同志岗位调整的
通 知
全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林均同志到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
韦堂伟同志到办公室工作。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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