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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诉前建议筑起网络订餐安全“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来源:  
 

今年以来,按照攀枝花市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盐边县检察院集中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聚焦盐边县辖区内食品网络外卖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经营进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初步调查发现,盐边县现有入驻“美团”外卖平台正常营业餐饮服务经营者50余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均未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其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信息。这些违法行为侵犯了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知情权,外卖商家在“美团”平台持续且大量地面向不特定人群销售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随后,民事行政检察科对所有入网“美团”外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现场检查,逐一检查入网“美团”外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查明:盐边县辖区内入网“美团”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均有实体经营门店,但绝大多数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仅办理了小摊贩、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不符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针对盐边县城区范围内月销量较大的19家“美团”外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未在“美团”外卖平台商家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我院依法向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查处这些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我院与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公益诉讼工作联系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已着手整改工作,表示将及时约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美团”外卖平台负责人,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整改违法行为。我院还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更好发挥各自职能,共同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达成了一致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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