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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开展河道巡查 切实落实“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来源:  
 

3月26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汪波深入渔门镇龙胜河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河长”职责。

   汪波沿龙胜河向上,实地查看了河流沿岸和周边环境,通过实地巡查,发现向河道沿岸倾倒泥土,存在堵塞河道和沿河桥梁的安全隐患及河道中存在白色垃圾污染等问题。我院已及时联系渔门镇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我院。汪波强调:一是要强化问题整改,及时向相关乡镇反馈情况,开展河道安全排查,强化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杜绝向河道沿岸倾倒废土,举一反三,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扎实清理四乱,加大对河流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三是加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沿河群众爱河、护河,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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