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您访问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来源:  
 

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盐边检察司法为民工作成效,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弱势群体。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部署安排,6月12日,盐边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活动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市、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相关村社干部代表十余人参加。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波陪同下,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们参观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远程视频接访、律师接待室等场所,亲身体验了“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线上线下便民检察服务。

随后,围绕肖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座谈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和我院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对肖某某司法救助案的案件线索、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阐述。该案肖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2019年12月1日李某某(肖某某长子)将阿某(肖某某母亲)无故用火钳和柴刀打死,并将肖某某和李某某1(肖某某次子)打伤,而李某某是精神病人现正在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医疗,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原本家庭条件就不好又因刑事案件欠下数万元债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随后扶贫移民局和龙胜村干部分别介绍了肖某某贫困户建档立卡情况和家庭主要生产、生活情况。通过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肖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评析后,与会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发表了充分论证意见,一致认为肖某某及其共同生活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3万元,并叮嘱一定要用好救助金,鼓励她勇于面对困境,积极发展生产,努力渡过难关。

活动中与会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我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群众及时开展救助纷纷点

对我院主动作为、精准对接,2017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17人,其中建档贫困户3件12人,发放救助金8.7万元,最大限度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使当事人真实贴切的感受到司法温暖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更高要求。

最后,汪波检察长对各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坚持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化解等制度,切实解决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大家的意见建议与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起来,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满意度,以一流的业绩和队伍建设来回报代表、委员的关心和支持。

Copyright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0202573号-1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新闻头条
新闻头条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