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与盐边县河长办举行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启动仪式 全面开启依法治水盐边模式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来源: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盐边县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盐边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月2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盐边县总河长办在县水利局举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启动仪式。盐边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李晓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波出席仪式。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李晓波副县长在讲话中强调,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总河长会议及攀枝花市水利局、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座谈会会议精神的一项具体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必须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李晓波副县长要求,一是各责任单位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切实把“河长+检察长”这一民生工程在盐边落实好,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明确各河长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河长办的协调督导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在信息共享、执法线索移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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