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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来源:  
 

  浙江:听民声暖民心 简易听证不简单

  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接访办信机制、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心办理用情回应群众诉求:

  

“您好,这是来信来访指导手册,如果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近日,红安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主动向来访者发放宣传品。为畅通信访渠道,全面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红安县检察院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每一个工作细节,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用心办理、用情回应群众诉求。“我的孩子被撞死了,那个开车的人必须偿命!”2021年9月的一天,一位60多岁的婆婆在红安县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哭诉着。接访干警了解到,婆婆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她不能接受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多次上访。该院依法受理这起刑事申诉案件后,检察干警先后4次调查走访,并联合法官和村干部,把法言法语转换成通俗的道理讲给婆婆听。婆婆的情绪逐渐缓和了,她最后一次到信访接待窗口时,发自内心地向接待她的检察人员道谢。为了更好地倾听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红安县检察院不断规范信访接待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工作机制,通过检察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对外提供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等“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红安县检察院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积极组织专项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2021年2月,一起交通事故致使张某重伤,花费医药费11.9万余元。由于肇事者黄某没有赔偿能力,张某只能自己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心里有怨气的张某认为法院判决畸轻,就到红安县检察院申诉。张某申诉当天,刚好是红安县检察院的检察长接访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听完张某的诉求后,当即联系原案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并向张某及其家属作出解释:“综合公诉意见和故意伤害案以往判例,法院已对黄某依法从重处罚,判决量刑适当。”然而,吴志刚的一番解释并未说服张某。信访事件决不能拖,否则群众的心就等凉了。在征得张某及其家属同意后,该院迅速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在听证会上,吴志刚与听证员从不同角度分析该案的处理结果,并且从解决张某实际生活困难的角度提出司法救助的建议。会议结束时,张某激动的情绪明显缓和,表示希望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愿意息诉罢访。听证会后,红安县检察院经过评估、研判,为张某争取到5万余元司法救助金。“信访工作说到底就是与人打交道,建立信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法结、心结一起解。”吴志刚表示,近年来,红安县检察院主动联系民政、教育等多部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工作信息互通互享工作模式。通过加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及时更新台账等形式,实现对因案致贫返贫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精准帮扶。

  

 

  

融入每一个工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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