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筑防线 以案为鉴敲警钟 |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来源:
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作用,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4月11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司法局、县财政局、攀钢(集团)公司工作人员等100余人旁听周某受贿一案,“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重点围绕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分层次进行举证论证,对每组证据做出精炼小结,抓住重点,条理清晰,依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角度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当庭开展了直击人心的警示教育,被告人做了深刻反思和忏悔。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有序规范,庭审中公诉人仪态端正、用语规范、讯问妥当。观摩人员直观了解一名公职人员是如何在利益诱惑中,违背初心使命,背弃理想信念,一步步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深刻认识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将庭审现场变成“零距离”的廉政法治课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敲响了警钟。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场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思想和灵魂深受触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常以负面典型为警示,反躬自省,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家公职人员。 此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充分发挥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教育作用,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在场的旁听人员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底线意识。下一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活动,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锤炼检察队伍,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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