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促修复 公益诉讼护生态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 来源:
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近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惠民镇三源河新林村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针对一起非法捕捞案件,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当事人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为更好的实现公益诉讼维护生态环境的司法价值理念,承办检察官采用“惩治+修复+教育”的办案模式,多次联系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增殖放流工作。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渔政工作人员在当地群众的见证下,将6000余尾草、鲤、鲢、鳙及裂腹鱼等本土鱼种鱼苗投放到三源河,为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注入新动能。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保护合力,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以案释法凝聚长江保护共识,以检察之力护航笮山若水“共富共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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