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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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附件 16 第五部分 附表 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二、收入决算表 17 三、支出决算表 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在辖区内的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对盐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县委和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二)依法向盐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依据法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安排部署本院检察工作。(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五)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七)依法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八)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的控告、申诉。办理刑罚执行申诉案件。(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申诉、赔偿事项。(十)对检察业务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开展法制宣传,提出落实预防对策。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一)负责自侦刑事案件的传唤、拘传、提押,参与搜查和协助执行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和其他须由司法警察执行的任务。(十二)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十三)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县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应由县委主管的干部,办理有关干部任免手续;报经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任免本院检察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十四)规划本院的基础建设计划,管理本院的财务和装备工作。(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十六)承办市委、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事项。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2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31.28万元,下降12.4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86万元,占82.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7.54万元,占17.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03万元,占87.38%;项目支出116.37万元,占12.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64.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74.2万元,下降8.84%。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费用和县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保障,未纳入财政拨款收支核算,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2万元,下降8.8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03.85万元,占78.9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8万元,占8.74%;卫生健康支出42.24万元,占5.52%;住房保障支出51.89万元,占6.7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64.8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92.88万元,完成预算644.44%。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97万元,完成预算14.51%。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53万元,完成预算7.39%。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1.35%。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4.45%。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0.44%。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0.55%。 8.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0.07%。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89万元,完成预算6.78%。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41万元,上升4.2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未超预算支出。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1万元,占8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11.54%。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维修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执勤执法等相关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接待。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65万元,上升58.04%。主要原因是上划市级财政,2024年支付2023年公务接待欠款费用(5次62人),相关费用支出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上级院或其他部门到我院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8万元,比2023年增加6.68万元,上升8.3%。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变动。 2024年,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司法救助金项目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检察事务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盐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含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下设派出检察室3个:渔门镇、红格镇、桐子林派驻检察室,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在辖区内的正确实施,依法向盐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依据法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安排部署本院检察工作,对检察业务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等。 (三)人员概况 。我院有政法专项编制31个,工勤人员编制2个,实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28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盐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数为92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4.86万元,其他收入(县级资金)157.54万元。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92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4.86万元,其他收入(县级资金)157.54万元。 (二)支出情况。盐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数为92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64.86万元,其他支出(县级资金)157.54万元。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9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9万元。项目支出116.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部门202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只有司法救助金1个项目,绩效评分为100分。 1.履职效能。司法救助金在2024年度按时、高质完成绩效目标,时效性强、满意度高。 2.预算管理。司法救助金预算数为3万元,年终结余均为0,年末执行率均为100%,严格按照规定,把控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设置财务岗和出纳岗,规范各项资金使用。 4.资产管理。专人管理资产,积极盘活各项闲置资产,提高盘活率和利用率。 5.采购管理。无。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922.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 个。项目评分均为100分。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围绕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决策,保证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2.项目执行。所有项目资金均严格执行资金同向使用,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及实际需求情况进行项目调整,严格开展绩效事中监控,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3.目标实现。我院整体支出在年初预算范围内,项目均严格按照财政下拨数合理安排使用,无超标准、超预算等情况发生,预算完成情况良好。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在工作中,我院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相关制度,2024年绩效监控采用事前、事中、事后评价方式,长期监控绩效情况,保障目标绩效均能在资金范围内按时间节点完成。我院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均按要求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且定时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高绩效评价水平,并将评价结果用于考核促进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4年,我院总体绩效评价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种绩效目标,预算使用方面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 (二)存在问题。各部门对绩效目标管理的水平还有待提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加强预算学习,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各部门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认识,让各部门了解绩效工作,深刻解读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目标管理的各项政策,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创造好的条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新要求新标准不断推进完善和细化,更好的规范各类工作程序,落实责任人职能职责,全面推进我院工作规范化。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保障办案办公需求,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科学设置项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使用项目资金司法救助金,由第三检察部进行资金使用的申报和管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并遵守资金管理办法,高质高效完成项目目标,以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司法救助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预算数为3万元,年末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司法救助金目标为遵循“公平、正义、合理”原则,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项目执行率均为10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更好了解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强化预算管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司法救助金由第三检察部按照相关规定对救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按流程申报使用司法救助金。年末资金已按时、足额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100%,绩效任务已完成,实现绩效目标。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科学、合理,能够通过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很好反映项目的执行、绩效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采用事前预估、事中监控、年末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管理。年初根据实际需求做出项目预算,对该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进行规范,并细化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年中按照项目目标任务,严格把关,及时报送计划、支付,保障专款专用,并进行事中绩效评价;年底对各个项目做出项目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司法救助金主要由第三检察部进行资格审核及资金使用申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流程逐级上报、审核、支付。 三、绩效分析 专项预算项目涉及二、三级指标的主要有司法救助金。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围绕司法救助第三检察部开会讨论决定,根据需要救助对象实际情况规划、投入司法救助金。 2.项目管理。采用事前预估、事中监控、年末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管理。年初根据实际需求做出项目预算,对该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进行规范,并细化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年中按照项目目标任务,严格把关,及时报送计划、支付,保障专款专用,并进行事中绩效评价;年底对各个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做出项目绩效评价。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均按合同要求及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科目,严格按照预算规划推进项目实施。 4.项目结果。年末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实现,及时完成目标任务,质量好、满意度高,保障了法院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服务盐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努力。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无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无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度的项目均及时、完整实施,为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项目执行率100%,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各部门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 六、改进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培训,提高各部门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认识,让各部门了解绩效工作,深刻解读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目标管理的各项政策,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 盐边县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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